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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添加时间:2006-12-13 09:31:30 | ||||||||||||||||||||||||||||||||||||||||||||||||||||||||||||||||||||||||||||||||
| 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协会关于发展会员的函 | ||||||||||||||||||||||||||||||||||||||||||||||||||||||||||||||||||||||||||||||||
各有关单位: 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协会是经广东省公安厅批准、由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直接主管、在省民政厅登记注册的民间社团组织。其主要宗旨是:在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下,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联络、组织社会各界关心和支持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的各阶层人士,配合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改善和加强我省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为全省IT企事业单位与政府职能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促进和推动我省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的健康发展。 为了更广泛地团结社会各界尤其是IT业界人士,调动和依靠各方面的技术力量,组织和壮大我省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队伍,共同开展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经研究决定,协会拟继续发展一批会员单位。特邀贵单位加盟,热忱欢迎你们尽早成为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协会的成员,共同为繁荣和发展我省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工作贡献力量。 为便于贵单位详细认识和了解协会工作性质任务和成为会员之后所获得的应有权益和义务,现将加入协会的有关资料寄送你们 。望贵单位及时给我会回函或来电联系。 附:一、《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协会入会方法及其会员、理事会成员权利和义务》 二、《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协会会员申请表》 三、《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协会理事会职务申请表》 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协会 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协会 会 长 : 黄耀琼 (广东省公安厅助理巡视员) 副会长兼秘书长: 邢 维(广东省公安厅网监处助理调研员) 附件一 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协会 入会方法及其会员、理事会成员权利和义务 一、协会入会条件 根据《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协会章程》的规定,凡从事与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有关业务的单位和个人,有加入本会意愿、承认本会章程、按时交纳会费的,都可以成为本会会员。 二、入会方法 以书面形式向协会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协会会员申请表》。经协会研究提出意见,报协会主管部门——广东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批准,并经理事会同意,交纳会费,即可成为本会会员。 三、会员权利 1、在会员大会上具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了解协会日常工作,定期听取协会工作汇报,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报送学术论文、技术方案请求协会组织评审、论证和鉴定; 4、报送有关计算机安全产品或本单位的系统安全方案请求协会组织认证和检测; 5、对会员单位发生的有关信息网络安全的事件或案件,协会将协助与公安机关的联系与沟通,优先获得处置; 6、优先获得协会提供政策、法律、法规、技术、市场等的咨询服务; 7、优先获得协会协助组织举办各种展览会或产品、技术、企业形象的宣传活动; 8、及时获得协会收集的有关信息和资料; 9、可获得协会会员单位冠名权,并可以利用协会的政策优势会同协会在合法范围内合作开展有关商业活动; 10、优先获得参加由协会名义组织的各种大型活动; 11、在协会支持、编辑、出版的刊物上,对会员单位的有关论文、 著述或产品广告将优先获得刊载权; 12、优先获得协会支持,举办本单位的有关学术或产品技术推介交流活动; 13、入会自愿、退会自由。 四、会员义务 1、执行本会决议; 2、维护本会合法权益; 3、带头遵守政府有关法律法规; 4、积极支持和参加协会各项活动; 5、积极承担协会委托的各项技术咨询和服务活动; 6、协助完成本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7、广泛联系IT行业各企事业单位,及时了解和反映他们在信息网络安全工作方面的愿望和要求; 8、按照规定缴纳会费。 五、担任协会理事会职务的条件 凡与IT行业有关的政府行政机关职能管理部门和具有一定规模的IT企事业单位,希望担任协会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职务并愿意按照相应标准交纳会费的,均可向协会提出申请。 六、协会理事会职务申请办法 意欲担任协会理事会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职务的,可以书面形式向协会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协会理事会职务申请表》,经协会研究提出意见,报请协会主管部门——广东省公安厅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批准,并经理事会通过,按照相应标准交纳会费,即可担任协会理事会相应职务。 七、理事会成员权利 1、凡批准担任协会理事会职务的所在单位,自然成为协会会员并享受协会会员单位所享有的一切权利。 2、作为协会理事会成员,参加协会理事会议,参与制订协会工作计划,审定协会工作报告,定期或不定期参与协会工作的研究; 3、参与筹备、组织和研究会员大会的召开; 4、在理事会上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5、对协会副秘书长、秘书长、理事、常务理事、副会长、会长的工作有质询、批评和提出罢免的权利 6、参与会员吸收和除名的研究决定; 7、参与研究决定协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8、组织会员单位开展与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业务相关的工作; 9、了解协会日常工作,定期听取协会工作汇报,对协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 10、参与研究、制订、推行相关的行业标准和规范; 11、参与研究、评审相关技术工程、技术产品和方案; 12、参与组织对上报论文的评审和对协会工作积极分子的评选活动; 13、参与组织对有关计算机安全产品或系统安全的认证; 14、参与对IT行业有关信息网络安全工作的监督; 15、及时获得协会收集的有关信息和资料; 16、在单位获得所任协会职务的冠名权,并可以利用协会的政策优势会同协会在合法范围内合作开展有关商业活动; 17、以协会身份参加由协会名义组织的各种大型活动; 18、优先获得协会编辑出版所在单位的有关著述; 19、优先获得协会支持,举办有关学术或产品技术推介交流活动。 八、协会理事会成员的义务: 1、承认协会章程,按时参加协会理事会议; 2、关心支持协会工作,积极向协会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3、带头遵守政府有关法律法规; 4、广泛联系IT行业各企事业单位,及时了解和反映他们在信息网络安全 工作方面的要求和愿望; 5、积极扶助协会的正常运作和发展,按照有关标准交纳会费。 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协会 二00六年十二月八日 附件二 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协会会员申请表 编号
本表可复印 附件三 《广东省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协会理事会职务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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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发展会员的函.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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